2024年7月1日零时起,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4医保年度(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),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,将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,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,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%。
2024年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、住院(含急观)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,仍然按照2023医保年度标准执行。
2024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,也将于7月1日计入,计入办法与2023医保年度一致。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余额可通过“随申办市民云”APP自助查询。